绍兴文理学院数字档案馆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 2011-03-09

一、贯彻执行档案信息化工作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建立健全数字档案馆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二、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,并积极提供利用。

三、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。 

四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,负责对库藏重要常用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。

五、负责接收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校各类电子档案及数字档案资源,做好电子文件和
数字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。

六、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。

七、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的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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